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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日本两国保安工作的比较分析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9月12日

美国、日本保安服务业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建设、协助警方和政府维护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从业人员以及保安行业协会是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和警务改革的必然产物,已成为维护公共安全、政府机构和企业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治安社会力量和辅助警力。

当然,尽管日本自二战以后,宪政体制深受美国影响,其保安业管理与美国还是具有明显区别:

一是在立法上,由于受不同法系立法传统影响,美国至今没有全国性的联邦保安立法,日本则早在1972年 就制定了专门的国家保安法规。

二是在行业协会发展中,美国保安行业出现了数十家全国性的保安协会,日本全国性的保安行业协会则只有日本警备业协会一家。

三是美国保安公司专业化程度更高,在保安服务中,较为偏重高技术应用。夏威夷等州的保安报警服务公司只提供报警服务,接到报警不派人到现场处置。日本提供人防、技防的综合安全服务的保安企业较多,西科姆公司就是其中较大的综合性保安公司,特别是报警服务实行快速反应机 制,在报警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当接到客户报警时,迅速向现场派出专职保安人员,只有在确认发生案件时,一由保安报警中心向警方报警。如属客户误报或者设备技术问题,应由现场保安员处理。若保安服务公司误报率较高或者误报原因是由于设备维修不善造成的,法律规定警察有权进入保安报警中心进行检查、 指导和监督。实践证明,日本强调公民和企业报警服务首先由保安提供, 而不是直接与警察部门联网,既解决了大量误报警信息(据测算在80%左右)给警察部门造成的沉重负担和公共资浦的浪费问题,又较好地解决了警察部门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的问题,有利于合理的处理公民、保安公司和警察部门关系,提高了警务资源使用效率,也提高了警察部门集中精力和资源处理社会治安问题的能力。

综合美、日两国和其他国家保安业发展与管理的经验: 日、韩等东亚国家历史、文化传统与我国相近,都属于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其立法、行业协会建设和日常监管方式更值得我们借鉴;美国等欧美国家较为白由、开放的保安市场和灵活、高效的企业制度驶先进的技术也值得我们学习引进。总之,依法监管、较少干预、行业自律、先进的企业制度和规范、严格的保安员教育培训制度是美、日等国保安业发展较为宝贵的经验,也是改革和发展我国保安工作需要积很关注并着力研宄解决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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